Tuesday, March 29, 2011

罪犯变证人,马来西亚能?!

首先,我必须强调我是没有政党背景的马来西亚公民。


话说不久前有一群人偷偷的拍了一些性爱影片,然后收藏该影片,接着公开在马来西亚国家宾馆播放该部影片,通过报章公然威胁影片主角。。。这些动作其实已经违反了多条的法令,第一,侵犯他人隐私。第二,非法收藏性爱光碟。第三,在公开的场合播放性爱光碟。第四,公开威胁他人安全,等等。

想想以前人民示威时,马来西亚警察以内安法令逮捕,发放催泪弹的景象。我想,这下这群人肯定完蛋了!可是,马来西亚警察好像完全没有听到,不当一回事!哇,这是什么国度?这群人是什么人?为什么他们可以知法犯法,一错再错,然后公开身份,可是到最后还不被逮捕呢?我实在摸不着头脑!

那群为非作歹的人笑笑的告诉我:“我们是不会有事的!只因 我们身在马来西亚, 更重要的是我们是马来西亚执政党的朋党!”我不相信,我不相信在马来西亚可以这么无法无天!“马来西亚是有法律的!”我大声的告诉他们,我不相信他们会没事!

今天,马来西亚首相署部长,终于公开说话了:“如果我们认为揭发性爱短片的3人帮“拿督T”将被提控,他们将受证人保护法令与举报人保护法令保护!”“哇,对不对?有有没有听错?”我质疑地摸摸头,然后带好眼镜再看看报纸,的确这就是报章上所写的!

哇噻,马来西亚是什么国家啊?马来西亚法律是什么法律啊?为什么那群人光明正大的触犯了多条法令,不但没有被捉,反而还会受到警方的保护?“不对呀,警察不应该是保护好人的咩?为什么我们的警察保护坏人的?”一个三岁小孩问了我这个问题,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!

想了好久,这下我终于觉悟了,原来在马来西亚,这个50年来都是一党独大的国家里,我们的确是有法律的,但是我们的法律是掌握在执政者的手里!我们警察也的确是有保护人的,只是他们比较喜欢保护执政者的朋党!这就是我们马来西亚的问题,民主的三权不能分立。看来如果要改善这个问题,我们一定要彻底贯彻健康的两线制才行!这就是我们马来西亚一直强调的:马来西亚,能!可是我不仅在想:如果没有两线制,马来西亚真的能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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